38.
快到中秋节的时候,我买了礼物去舅舅家。
舅舅见了面就问我:“当了两个来月的门急诊大夫,感觉怎么样啊?”
“呵呵,感觉当急诊的大夫,是绝对不能打领带的!”
“为什么?”舅舅不解的问。
“我们的科医生不像病房医生那样,衣冠楚楚,领带有型、衬衣洁白。我们其实就像医院的搬运工,领带不适用,衬衣不能紧扣衣领,因为经常出诊,天气炎热,受不了这份罪,也很容易搞脏。更危险的是,如果被病人或家属殴打,领带到了患者的手里,估计想跑也跑不掉了,被自己的领带勒死,不够壮烈,比屈原还屈,比窦娥还冤。”我向舅舅抱怨道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舅舅大笑,“你哪来这么多的歪理邪说!”
“怎么叫歪理邪说,我们科的赵大夫前两天还被病人打了两个耳光,真的不知道是为什么,病人跟医生就像仇人一样!”
“哎,现在的医患关系真的是不如以前了!”舅舅感慨说:“记得我刚上班那会儿,有一次来了一个眼外伤的小孩。大概三四岁的样子。他的父母都是农村的,家里很穷。夫妻俩都是那种特别老实的庄稼人,不会讲什么,只是对医生千恩万谢。因为知道他们穷,所以科里的人都自发地为他们捐东西。作手术那天,小男孩的爸爸特意跑出去买了几个大西瓜想送给我们——我想,这是他唯一能买得起的东西。手术很成功,可西瓜我们不能要。后来他一直坚持,我们只留下了一个。剩下的都给他们一家人留着吃了。过了一年,孩子的爸爸又回来了。这次他是专程来医院看我们的。记得那些次他很高兴,给我和主任带来了一袋笨鸡蛋。并且告诉我们孩子恢复得很好,让我们放心。这件事过去很多年了,我还是忘不了他那憨厚的笑容。想起他,我会忘了很多不开心的事。那时候的医患关系真得很好!”
“舅舅,你帮我走走后门,把我调出门急诊吧!我真得不想在那里干了!急诊科医师没有节假日、没有休息日、作息不规律,唯一规律的是那份铁打的排班表。人家上班,我们下班,人家下班,我们上班。朋友、同学叫我出去喝酒,我最经常的回复是‘在上班’。人家共享天伦,我们唯有祈祷。急诊科医师不像是医生,甚至不能像一个正常人那样拥有自己的生活。只有看着时间,看着排班表,安排着自己少的可怜的休息时间。有时,睡觉都变成了一种奢望。当自己在凌晨十分下夜班的时候,大街上就自己一个人,周围都是黑暗,哪里也去不了。真的特别痛苦!”
“你说得有几分道理,当个急诊科的大夫,其实没有职业前途,内外妇儿样样都懂,但样样不精。做医生要术有所长,在急诊科呆的久了,将来连个病房大夫都没能力做。”舅舅认同地说。
“就是啊!”我随声附和。
“话虽如此,你还是要脚踏实地的在那里工作,没有上班两三个月就能调科的道理。忍个一两年,积累些经验,调动也容易些!”
“我知道了!”
过了两天,舅舅带我去邱院长家送礼——给她买了一个果篮,里面放了两千块钱购物卡。到她家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,感谢院长能把我招聘进入中心医院。却只字没有提给我调科的事情。
从院长家出来,舅舅对我说,现在提调科的事情为时过早,你只管逢年过节给她送礼,这是一种感情的积淀,天长日久,她自然对你有一种正面的看法。过个两三年,你再求她办事,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。
舅舅又带我去卫生局副局长家送礼。我有些纳闷,招聘已经结束了,为什么还要去奉承他。
舅舅说,他的大学同学马上就要升正局长了,常言道,朝里有人好做官。难道你想一辈子当个普普通通的医生吗?现在奉承他,是为了将来打基础。
原来如此!!!
我又跟家里要了一些钱,买了三千块钱的购物卡,放在果篮里给副局长送到家里。
局长家里装修得非常漂亮,实木的家具、真皮的沙发、三星的家电、启功的真迹。每一件摆设都显示出家底的富足。
舅舅和副局长两个人是大学同学,坐在一起半真半假地叙旧。
局长夫人坐在一旁看电视,时不时跟我说两句话。她四十出头的岁数,皮肤保养得很好,戴个金丝眼镜,脖子上挂着一条很粗的白金项链,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十足的官太太气质。
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他们家有两个小孩,大女儿读高中了,小儿子穿着开裆裤趴在保姆的怀里吸奶嘴。
事后,我问舅舅,为什么他们家不搞计划生育呢?
舅舅冷笑一声,说道:“人家有本事呗,我们俩是大学同学,毕业后,一起分配到中心医院,我在眼科,他在儿科。可是后来他认识了现在的老婆,两人结婚没多久,他就离开了中心医院,调进了卫生局。一打听才知道,他的老岳父是军区的一个司令员,后台硬得很。四十岁的时候已经坐上了卫生局的第三把交椅。第一胎生个女儿,十分的不甘心,就办了一个残疾证明,说她女儿是弱视,很轻松地拿到了二胎准生证,如愿以偿地有了儿子。”
“真厉害啊!”我由衷地感慨。
“所以,将来你找对象的时候,一定要慎重,找一个有背景的大家闺秀,对你今后一生的发展,都是有好处的!”
舅舅的一番话,好像一株色彩艳丽的罂粟花,在我的心中,生根、发芽,最终绽放出罪恶的花朵。
39只要一有饭局,舅舅准要带着我一起去,一方面,他有酒精肝,让我帮他挡酒;另一方面,让我经历些场面,长些见识。星期天的时候,舅舅又叫着我去参加一个人的生日宴会。坐在车上,我随口问了一句,咱们这是要参加什么人的宴会啊。舅舅告诉我,那个人叫叶震,和舅舅住了十多年的邻居,私交相当不错。他原来是中心医院妇产科的主任兼副院长,个人能力非常强,中心医院的老院长退休之时,他和心内科的张主任一起竞争正院长一职,两个人斗得你死我活,他把所有的股票都买了,张主任借了一屁股的帐,两个人拼命地给卫生局领导、市委领导送钱。当时的人们都认为叶震当院长的希望很大,可是,世事难料,最终两个人都没有入选。卫生局空降了一位背景深厚的女院长。邱爱辉是个很有手腕的女强人,上任没三个月,就招安了张主任,为她死心塌地的卖命。之后,转过头来对付叶主任。但她很快就发现,叶震是一个软硬不吃的家伙。于是,邱爱辉架空了他,名义上继续给他副院长的头衔,实际上,他的手中已经没有任何的实权。希望以此逼他屈服。但是,叶震实在是一条宁折不弯的好汉,死也不向邱院长低头,被逼无奈递交了一份辞职报告。离开中心医院后,他找到在市委的朋友,帮他贷了一大笔款。就在中心医院的后街,建起一座规模中等的妇产医院,并且挖中心医院的墙角,煽动他的老部下跟他去创业。一大批有经验的大夫和护士离开了中心医院,追随于他。使妇产科元气大伤,每年最起码有几百万的损失。我听完舅舅的讲述,忽然感觉他很像《倚天屠龙记》中的白眉鹰王——殷天正。我想,那老家伙应该岁数很大了,并且有两条雪白的眉毛。可是,在饭桌上见到他的时候,这才发现,他不过四十七八岁的年纪,面色红润,声音洪亮。并且,有一个很年轻,很漂亮的女儿。那是一个私人性质的生日宴会,叶震没有通知外人,只是请了自己的亲戚和好朋友,两桌酒席加起来不过十几个人。很凑巧,吃饭的时候,我跟叶震的女儿坐在一起。她长得真的很漂亮,而且,她的漂亮和一般女孩是不一样的,身上的穿戴虽非样样名牌,但每个细节都搭配得时尚得体。我总是看她。她问我:“你总看我干什么?”我说:“我就是想问你,你叫什么名字?”“我为什么要告诉你?”她侧着头看我。“你不告诉我,我也知道。你肯定姓叶对不对?”“这不是废话吗?”她有些不屑地看着我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“我叫罗延飞,是个非常倒霉、晦气的急诊科大夫!美女,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芳名!”“呵呵,非常倒霉、晦气的急诊科大夫——你还真会评价自己!”她笑了,“我叫叶敏仪,很高兴认识你!”我俩握了握手。“美女,你真的很漂亮!”我很直白的夸她。“是吗?漂亮有什么好的!”她泰然面对我的夸奖,看来是个很自信的女孩。“漂亮的女孩走到哪里都占便宜!”“呵呵,占得是小便宜,吃亏可是要吃大亏!”“你……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?”“人民教师!”“教语文的对不对?”“你怎么知道?”她有些惊奇地看着我。“嘿嘿,也只有语文老师才能说出这么有水平的话!”我换一种含蓄的方式夸奖她。“呵呵,过奖了!”她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。我起身去了趟卫生间,方便之后,并不着急回去——酒席刚开始,都是上了岁数的人们在相互让酒,要过一会儿,才能轮到我们这些年轻人敬酒。我找了个靠窗户的地方,点了一根烟,慢慢的吸。我刚学会吸烟,没什么瘾,只是在无聊的时候,才吸两口。“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?”我趴在窗台上看窗外的星空,听见背后有人说话,回头一看,正是叶敏仪。“呵呵,让屋里那帮人先喝,等喝得差不多的时候,我在进去灌他们,能放到一片!”“你怎么这么坏啊?”“男人嘛,就要对自己好一些,对别人狠一些!”“呵呵,你这个人,说话挺有意思的!”“一般,一般!对了,光说我,你怎么也跑出来了?”“说实话,我不喜欢这种场合——人太多了!”“不喜欢为什么还要来呢?”“我妈让我跟来的,她说我爸遇到今天这种场合一准会喝醉,让我一会儿开车送他回家!”“你会开车吗?”“当然会了,你瞧,我的车就在那里!”叶敏仪用手指了指停在酒店门口的一辆红色甲壳虫。“那是你的车吗?真漂亮啊!”我由衷地称赞。我早就想买车了,只是父母不给钱罢了。“很漂亮吗?马马虎虎吧。其实,我想要辆宝马,我爸太抠门,不给我买!”叶敏仪很平静的说道。
40.“其实,你应该知足才对,我上大二的时候就把驾照拿下来了,可是到今天,上下班还是两轮驱动!”我对叶敏仪说。“呵呵,说的也是!”她笑了笑,问我:“对了,当个急诊科大夫,是不是工作挺刺激的?”“其实是挺刺激的!”我把烟头掐灭,说:“前两天,我给一个黑 社会的大哥缝合伤口,他后背上纹着一个青面獠牙的夜叉,缝完刀伤,那夜叉变成了斗鸡眼,赶上我走运,那大哥当时光想着如何报仇了,没空跟我计较。不然,我就惨了。”“呵呵,真刺激啊!”叶敏仪静静地注视着我,少顷,她说:“罗延飞,其实,咱俩原来见过面!”“是吗!呵呵,我怎么没有印象啊!”我被她说得有些迷糊。“小时候,我跟爸爸去王伯伯家玩,见到过你,那时候,咱俩都是六七岁的年纪,有一次,你舅舅给你钱,让你带我去买糖豆吃,结果,你骗我说,小女孩吃糖豆会长虫牙,就不漂亮了。最后,一个人把糖豆都吃光了!”“是吗?哇哈哈哈……”我挠着后脑勺,“有这种事吗,我怎么会不记得呢!”“少装蒜了,事后,我才发现被你骗了,感觉你这个人太缺德了,连小姑娘的糖豆都骗!”“嘿嘿,再缺德的事我也干过!”我厚着脸皮说道:“这么说起来,咱俩也算是青梅竹马!”“呸,谁跟你青梅竹马?”叶敏仪侧着头不理我。少顷,她回过头,接着说:“刚才见你第一眼的时候,就觉得你面熟,就是想不起你是谁,现在才想起来。不过,说实话,你变化挺大的。我记得你小时候,特别瘦,跟豆芽菜一样,再看看你现在的样子,都有啤酒肚了——真腐败啊!”说着,用手指头一个劲地戳我的肚皮。我拨开她的手,假装生气的说:“别碰,前几天刚做的整形手术,为了隆这个啤酒肚,我花了不少钱呢!”“隆的啤酒肚?”叶敏仪眨眨眼睛,一时间没反应过来,过了三秒钟,忽然间大笑。之后的气氛就变得非常融洽了。我俩站在包厢的外面聊天,谈往事,谈童年,谈学校,谈人生,甚至还谈到了文学。叶敏仪说电影、音乐和文学都是心灵的好朋友。她问我平时喜欢看什么书。我随口胡诌,告诉她我最喜欢看琼瑶阿姨的《还珠格格》。她登时露出鄙视的神情,很不屑地说:“看你也像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,怎么会喜欢那种庸俗的东西呢?”“很俗吗?”我不以为然地说:“琼瑶阿姨那个老妖婆是个多了不起的一个女人啊。她对自己的作品,定位的很准,读者群、观众群就是文盲,或是半文盲。所以,根据他们的接受能力,写酸酸的通俗小说,然后再改编成电视剧,一准大卖,赚很多很多钱。我想她应该是华人女作家里最具影响力、最成功、最富有的言情小说家。”“其实……你说得貌似有几分道理!”叶敏仪陷入了沉思,再看我时,眼神中多了几分郑重。看着她的表情,我就知道,在她的心中,我的地位有所提高,不由得暗自得意。说实话,我太了解这些学文科出身的女人,自以为看过几本有水平的小说,就感觉自己也变得很了不起。脑中的观念偏激无比,谁跟她的观念不一样,就被视为变态、没水平。不过,你要是能把她脑中某些偏激的观念改变过来,她又会反过来对你产生死心塌地的崇拜。“嘿嘿,咱们出来的时间太长了,还是回去吧,也该轮到我去敬酒了!”我决定见好就收,不再跟她扯淡。扯得时间长了,一露怯,就不好办了。“好吧!”我俩一前一后,回到酒场。我开始逐个敬酒,由主及次,由长及幼。上大学时,跟同学拼酒,最多的一次,八个人喝了96瓶啤酒,回到宿舍,天旋地转,头昏脑胀,在床铺上躺了整整一天,但是酒醒之后,还是去喝酒。我的啤酒肚就是那个时候鼓起来的。上班之后,喝啤酒的机会反倒少了,遇到场合,大家首选白酒。那天的宴会,我们喝的是52度的水井坊。这酒还成,喝完了脑袋不会痛。我知道叶敏仪在一旁偷偷地看我。这种情况下,是绝对不能让她小瞧的。我一个人举着酒杯,敬了两圈酒,大约喝了七八两,感觉还行,能站稳脚跟,身子不晃悠。于是,又单独敬了叶震三杯酒。叶震拍着我的肩膀对舅舅说:“你这外甥可以啊,在酒场上历练两年,会是一把好手。”舅舅哈哈大笑。酒席散场之后,叶敏仪用她的甲壳虫先把父亲送回家,然后,是我的舅舅,最后,把我送到了家门口。从车上下来,凉风一吹,我有些恶心,忍了好半天,才没有吐出来。叶敏仪从车里出来,身子趴在车门上,笑呵呵地问我:“嘿——青梅竹马,你没事吧!”“没事,你回吧!”我冲她摆摆手。“你真没事吗?要不要我送你上楼啊!”她看我难受的样子,关切的问。“真的没事,我自己可以上楼,你回去吧!”“那我就先回去了——对了,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吧,有空咱俩再谈谈《还珠格格》的问题!”叶敏仪从口袋里拿出手机。“好吧,你记一下,我的手机号是……”说完最后一个数字,我再也坚持不住,蹲在地上,一阵呕吐。吐完之后,感觉天旋地转,倒在地上,什么也不知道了……
41第二天清晨,我在睡梦中醒来,发现自己睡在家中。头不怎么痛,就是嗓子发干,起来去中厅喝水。妈妈把早饭已经做好了。我问她昨天我是怎么回家来的。妈妈告诉我说,有一个小姑娘用我的手机,给爸爸打电话,说我喝醉了就在楼下。爸爸下楼去把我背上了楼。我猜想那个小姑娘应该是叶敏仪,想给她打个电话道谢,拿出手机才发现,我根本没有存她的电话号码。妈妈一个劲地问我,昨天送我回家的那个姑娘是不是我的女朋友——自从给我安排了工作,她就开始给我张罗对象。搞到我很烦恼。我懒得跟她解释,没吃早点就去单位上班了。上午十点多钟,接了一个活——两口子带着他们的儿子来医院缝伤口。小男孩也就三四岁的样子,长得虎头虎脑的,很招人喜欢。在家里玩的时候不小心磕破了脑袋。我想马上给他缝合伤口。没想到,被他的父母拦住了,他爸爸对我说:“医生,我们要缝完后没有疤痕,我们要那种不用拆线的缝线!”我直接了当地告诉他:“我做不到,缝完百分之百有疤痕,如果你要在我这缝,就是这样的,我们也没有不用拆的缝线,你们自己考虑要不要在这里缝!”一句话不要紧,小孩的妈妈开始指责我说话难听,他的爸爸掏出手机,拨打市各大医院的咨询电话,就两个要求,一、要缝完没有伤疤,二、要不用拆的线。折腾了近一个小时,无功而返,还是要让我缝,我无奈地叹口气,拿起针线,在小孩父母的千叮万嘱下缝好了伤口。我烦透了这些无知、琐碎的病人家属。中午去食堂吃饭,遇到了何绍棠。我想跟她坐在一起吃饭的,但是她病房里有急事,匆匆地走了。下午两点钟的时候,她给我发短信,问我晚上去不去她那里。最近一段时间,晚上不是加班,就是跟舅舅出去应酬,已经十多天没去找她了。我回短信问她,去你那里,有什么好处给我。她说,我给你炒四个小菜,冰两瓶啤酒,怎么样?我说,食色,性也!有食,没色怎么可以。晚上跟我洗鸳鸯浴好不好?我等了好久,她都没有回信息。我没有在意,这是她的风格——拒绝调情,哪怕是她最爱的男人。下班以后,我去她的住所,路过宠物市场的时候,看到一只纯种的博美犬,那只小狗非常的漂亮。金黄色的毛发,乌黑的大眼睛,吐着红色的舌头。我想何绍棠应该会喜欢它,就把它买了下来。何绍棠见到它之后,果然喜欢,将它抱在怀中,不住的称赞,“它可真漂亮!它叫什么名字?”“它叫肉饼!”我笑着说。何绍棠皱了皱眉头,“这么漂亮的狗儿,怎么给取了个这么难听的名字?”“呵呵,谁知道呢。买狗的人就这么叫它,还说它不是一般的狗。”“它有什么特殊的本领吗?”何绍棠好奇的问。“肉饼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名犬,在狗学院上过课的,并且学会了三个招牌动作!”“哪三个动作?”“第一个,我伸出食指,喊一声,‘坐。’肉饼立刻坐下;第二个,我伸出整个手掌,喊一声,‘卧倒。’肉饼立刻趴在地板上;第三个,我伸手做手枪状,喊一声‘啪。’肉饼会很配合的做被击中倒下,满地打滚的动作。”“真的吗?”何绍棠瞪大双眼,“你给我示范一下吧!”“没问题!”我拍拍胸脯,伸出食指,喊一声,“坐!”肉饼盯着我一动不动。我伸出整个手掌,喊一声,“卧倒!”肉饼冲我汪汪大叫。我不甘心失败,伸手做手枪状,喊一声,“啪!”这一次,肉饼看也不看我一眼,转身钻到床铺底下去了。何绍棠笑得前仰后合。我哭丧着脸,说,“怎么它不听我的话呢?刚才跟它主人在一起时,它做得可熟练了!”“没事的,它现在跟你不熟,等给一段时间,你让它干什么,它都会听你的!”何绍棠拿了一根火腿肠,剥了皮,蹲下身,冲小狗晃了晃。肉饼看见火腿肠,从床下钻了出来,吐着舌头,不住的摇尾巴。何绍棠把火腿肠放在地上,蹲在一旁,看小狗吃东西。我站在她的背后,目光贪婪地注视她那雪白的后腰以及露在外面的紫色内裤。何绍棠有所察觉,回过头来。我俩四目相望,何绍棠把我紧紧抱住,在我的脸上亲了两下,问道:“延飞,你洗澡吗?我烧了热水,你要是洗澡的话,我可以给你搓背!”
42.
我和何绍棠一起洗了鸳鸯浴,并且在浴缸里做了一次。完事之后,我心满意足,搂着何绍棠的腰,对她说:“以后为了节约用水,要尽量跟老婆一起洗澡。”
“讨厌!”何绍棠羞涩地低下头,甜蜜地笑了。
洗完澡,她把我推出卫生间,自己拿着扫把、抹布把地面、浴缸清理一番,打扫干净后,去厨房系上围裙,给我炒了四个小菜,又从冰箱拿出两瓶雪花啤酒。
我自己拿杯子倒了一杯啤酒,问何绍棠:“姐姐,要不要也来一杯!!”
她摇摇头,直接盛了一碗米饭,说:“算了吧,活了三十年,就醉过一次,还被你钻了空子!”
“姐姐,跟我睡觉,你后悔吗?”我一半认真,一半玩笑地问她。
“哎,怎么说呢!”何绍棠想了好半天,才说:“也许咱俩真是前世的缘分,见过那么多的男人,都没有动过心,就是跟你在一起,打心里舒服,莫名其妙地就和你睡了,睡过之后,有一种和你融为一体的感觉。我觉得,这就是说,今后,咱俩要在一起生活了,一辈子都不分开的那种生活!”
我不吭声,注视着她的眼睛,希望透过她的眼神判断此话的真假,观察之后,我百分百相信,她的话是是发自真心的。这让我多少有些恐慌——她太把感情当真了。
吃过晚饭,我打开电脑玩魔兽,四大种族中,我最喜欢使用兽族,因为,我觉得巨魔大哥阵亡时发出的哀嚎声,真是太爷们了。我把自己猫扑的注册网名都叫做北方半兽人。上大学时,有人求我办事,只要叫我一声“兽人哥哥”,再难的事我也要帮他办成。
我先使用兽族对阵人族,被灭;再使用兽族对阵亡灵,被灭;最后使用兽族对阵暗夜,还是被灭——真衰!
何绍棠坐在一旁,静静地看我打游戏,她对游戏并不感兴趣,看了一会儿,就开始打哈欠。
我让她先睡觉,自己带个令人发狂的人族做盟友,对阵简单的亡灵和暗夜,希望给自己挽回些面子。
何绍棠先去睡觉了,我自己在中厅玩游戏。约莫到了九点来钟,我的手机响了。
我拿起手机,看一眼来电显示,是个陌生的号码,我担心是我们科的某个同事找我去顶班,本不想接,忽然间灵机一动,心想会不会是叶敏仪呢。
接听电话,果然是她:“青梅竹马,酒醒了吗?”
“呵呵,早就醒了,昨天晚上谢谢你了!”
“没什么,现在有空吗?”
“干嘛?”
“出来一起唱歌吧!”
“哦……好吧!”我侧头向卧室里望了望,何绍棠已经睡着了。脑中激烈地斗争了五秒钟,最终答应了她。
我关掉电脑,穿了外套,走到床前,叫醒何绍棠,对她撒谎说:“姐姐,有个同事家里出了急事,让我过去帮他顶班。你自己在家里睡吧。我要去单位值个夜班。”
何绍棠睡眼惺忪,双手捧着我的脸颊,温柔的说:“路上小心!”
“我知道了!”从何绍棠那里出来,我打的去了中山路最有名的花山KTV,在KTV的门口见到了叶敏仪,她穿着一身阿迪的运动装,跟两个女孩守在门口说闲话。
进到包间,要了两个果盘,叶敏仪开始唱歌,她点的李娜的《青藏高原》,唱到高兴处,站在沙发上,一脚踩着沙发扶手,另一只脚踩着茶几,双手捧着麦克风,大声地唱:“那就是青—藏—高—原!!”。说实话,唱的真好,高音部分一点也不含糊。跟她在一起的两个女孩一起叫好。
之后,她让我也唱一首歌。我一个劲地推辞,实在推辞不过,就唱了一首张学友的《吻别》。自我感觉唱得跟碎玻璃磨地似的,听得三个女孩呲牙咧嘴。
叶敏仪堵着耳朵,等我把歌唱完,感慨地说:“我测,听你唱歌,就像用快没电的随身听,放盗版的二手磁带,就是那种盗版中的盗版。”
“太夸张了吧!”
“差不多啊!”叶敏仪很中肯的说。
“那我还是走吧!”我站起身,假装要走。
“哎,你别走啊!”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,“今天叫你出来,是有事要请你帮忙!”
“什么事?”
43.
“过两天,我堂姐结婚,你过来给她当伴郎怎么样?”
“我靠,你堂姐结婚,让我给她当伴郎?”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
“我觉得你的酒量还可以,喝个半斤八两的白酒没问题,口才也好,能说会道。可以帮新娘新郎应付好多麻烦!”
“好像这个伴郎应该由新郎的亲戚、朋友或是同学来担当比较合适吧,我根本都不认识他!”
“其实,找你当伴郎是无可奈何的事情!”叶敏仪说:“你不知道,我那个堂姐夫有多么的抠门,多么的小人,没人愿意给他当伴郎。要不是冲我堂姐,打死我也不会帮他。”
“他到底有多抠门?”我好奇地问。
“打个比方吧!”叶敏仪往我跟前坐了坐:“他和别人出去吃饭,从来不走在最前面,也不走在最后面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服务员容易把走在前面和后面的人当做买单的。找位置的时候,他总是坐在离服务员最远,进出最不方便的位置。吃饭时,他绝对不会最先吃完,哪怕碗里只剩下最后一口米饭,他也要磨磨蹭蹭,等别人喊服务员过来,买单之后,他才会把碗中的米粒吃的一颗也不剩。有时候,也会冒充大方人,当别人用左手准备付钱的时候,他会情绪激动地用力拉住人家的右手,一个劲地说:‘我来,我来!’然后,从口袋里摸出一大把的零钱。假如这顿饭是401块钱,他会很痛快地掏出1块钱。这顿饭算是他跟人家合请的,并且在过后的半个月里,理直气壮地让别人请他。”
“我靠,你这个姐夫还真是男人中的极品啊!我真纳闷,你堂姐怎么会要嫁给他呢?”
“我姐傻呗!”叶敏仪气呼呼地说道:“她俩是大学同学。上大学时,我姐跟他出去约会,逛了一下午马路,什么都没买。路过麦当劳的时候,他让我姐在门口等他,自己进了店,我姐挺高兴,以为是给她买冷饮去了。结果等他出来发现两手空空,一问才知道,他是去了麦当劳的免费厕所,并且在离开前,偷光了男厕所里的所有的卫生纸。我姐饿了,让他买些吃的。他问我姐,想吃什么。我姐看到路边有卖羊肉串的,就对他说,想吃些烧烤类的东西。结果,他跑去路边给我姐买了一小块烤白薯……”
“呵呵,看来你姐是发自真心的爱他,不然,换个别的女人,早就离开他了!”
“爱个屁!”叶敏仪不以为然地说:“我姐不就是跟他睡过觉了嘛。等到发现他的缺点的时候,想飞也飞不掉了——哎,女人啊,把贞操看得那么重干什么,自己给自己找罪受!”
“呵呵,说的也是!”我随声附和道。
“对了,说了一大堆话,你到底愿不愿意去做伴郎呢?”
“呵呵,其实帮个忙也是无所谓的事情,不过,像我这么风流倜傥的男人给你姐去当伴郎,把你姐夫对比得暗淡无光怎么办?”
“别自恋了!”叶敏仪撇撇嘴,说道:“找你当伴郎,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你比我姐夫还要难看,有你当绿叶,才能把他那朵红花给衬托出来。”
“太伤自尊了,走了……”我起身假装要走。
“哈哈,跟你开玩笑呢!”叶敏仪笑着拉住我的胳膊。
“给你姐当伴郎也可以。不过,我有一个条件。”我重新坐下。
“什么条件?”叶敏仪侧着头问道。
44“一会儿,你让我开一下你的车,上高速兜兜风怎么样?”我指着窗外,停在KTV门口的那辆红色甲壳虫说道。“成交!”叶敏仪很痛快地答应了。我们从KTV出来,叶敏仪和她的两个伙伴分手,开车带着我来到城郊的高速公路入口。她把驾驶员的座位让给我,自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。我双手握住方向盘,心情多少有些激动。这是一款06年刚刚引进国内的大众甲壳虫,2.0升的引擎,敞篷豪华版,只需轻触手刹拉柄后面的按钮,就可以在13秒内变成一部帅气十足的敞篷车。我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奔驰,体验着速度与激情。甲壳虫终究是甲壳虫,即使开到140迈的速度,也感觉不到丝毫的颠簸,真是一部好车。我不敢在高速上跑得太远,怕一会儿回来时不方便,只过了一小把瘾,就找个路口下来了。眼前是一条三岔口,向左走回家,向右走去外省。向东走不远处就到了渤海湾。我本想往左边拐弯的,哪知道叶敏仪却说:“向东走吧,我想去看看黑夜里的大海!”于是,我驾车来到了海边。打开顶篷,任海风轻抚我俩的脸颊。那天晚上是个晴天,一轮皎洁的明月高高挂在天边,海面上风平浪静,几只海鸟在夜空中盘旋。大海,是令女人陶醉的地方。叶敏仪望着天边的夜景,呆呆地出神。我侧着头看她,笑呵呵地问道:“问女何所思?问女何所忆?”叶敏仪回过神来,微微一笑:“女亦无所思,女亦无所忆!”顿了顿才说:“刚才,我在想,小时候跟我爸爸来过一次这里,坐木船,捡贝壳,吃蟹黄馅的饺子。那时,我才五六岁,今年我都24岁了,不知不觉中,都过去了十八年!”“天啊,一晃过了十八年!”我被这个数字着实吓了一跳,不由得感慨道:“真不知道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!”“呵呵,是啊,不知不觉中,我们就长大了!”“小时候,我最想要的就是变形金刚——擎天柱,但是,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,最终,我爸爸也没给我买,时至今日,已经成为我人生一大憾事!”“呵呵,小时候,我想要什么,我爸爸都给我买!”“你可真幸福!”我俩开始聊天,聊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,听过的歌曲,读过的漫画,吃过的零食,喜欢过的明星。聊着聊着,忽然间发现,我们有太多的共同语言——那是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童年。我给她讲自己小学时的孤独,中学时的躁动,大学时的徘徊,工作时的苦闷。叶敏仪静静地听着,不一会儿,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:“80后出生的蛋蛋,原来是这样的相似!”“不知为什么,认识你才两天,好像咱俩是老相识的样子,什么话都愿意跟你说!”我很真诚地说道。叶敏仪一本正经地说:“罗延飞,你知道吗?其实,你是一个非常有才华,也非常有内涵的男生,如果,我在十八岁的时候遇到你,一定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你。”我的心怦怦直跳,故作镇静地说:“现在遇到也不晚啊!”叶敏仪没说话,在我面前晃了晃左手。她的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钻的白金戒指。我的心里多少有些失落,沉默片刻才说:“你男朋友是干什么的?”“他是我从小的邻居,小学是同学,初中还是同学,高中分开了,大学也不在一个城市,我在北方,他考到了南方,毕业后考上了公务员,在市go-vern-ment工作,干得不错。等到明年暑假,我们就要结婚了。”“哦,挺好的!”我低着头,看挡风玻璃下面摆的木偶,那是一对男女亲嘴的非洲木雕。之后,就是一阵漫长的沉默,车里的气氛多少有些尴尬。“时间不早了,我们还是回去吧!”叶敏仪打破了沉默。“好吧,明天,我也要上班!”我随口附和道。叶敏仪伸手关顶篷,在接触按钮的时候,不小心碰到了我的腿。不知为什么,那天的我特别敏感,被她手指触到,忍不住打了一个激灵。“你怎么了?”她抬头看我。碰巧,我也看她。四目相对,谁也没有说话。良久,我俩紧紧抱在了一起。我把手伸进她的怀中,轻轻地撩拨。她的胸部很小很小,摸上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。叶敏仪轻声的呻吟,最终按耐不住,把我推倒在车座上……
45.
我平躺在车里,不停地问她:“我该怎么做?怎么做才能让你舒服?”
叶敏仪从我的大腿深处抬起头:“别说话!”
只此一句……
我闭着眼慢慢地享受,感觉差不多了,便翻身把她压在身下。因为不久前刚做过一次的缘故,所以,我的耐力很好,足足持续了一个来小时,才结束战斗。
趴在她的身上,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。歇息片刻,想翻身下去。没想到却被叶敏仪紧紧抱住,她对我说:“好哥哥,你就在我身上压会儿吧,我最讨厌男人完事就拔家伙!”
“哦,好吧!”我继续趴在她的身上,问她:“舒服吗?”
“舒服!”
“怎么个舒服法?”我刨根问底。
“我就感觉里面突然热乎乎的,像电流往里冲似的!”她的脸上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。
我笑嘻嘻地对她说:“妹妹,你的舌头可真有功夫!”
她的脸微微一红,“我的男朋友也这么说我!”
“……”
我俩穿好衣服,下了车,我拉着叶敏仪的手,两个人赤着脚在无人的海滩上散步,潮起潮落,海水轻轻拍打海岸上的岩石,沙滩上留下两对成双的脚印。
那天晚上,我俩一直呆在海边。直到五六点钟的时候,才往回走。没有上高速,汽车行驶在一条蜿蜒的乡间小路上。公路两旁是寂静无声的村庄和辽阔无边的田野。此时已是黎明时分,东方的天际开始现出了一抹银色,车窗打开,清凉的空气让人感到一丝清新的凉意。
叶敏仪把我送到家门口。汽车熄了火,我俩坐在车里,谁也不说话。最终,我开口打破了沉默:“那个,敏仪,我要走了!”
“嗯……”叶敏仪点点头,没有说话。
“那个,昨天晚上的事,不会影响那个……你……明白我的意思吧!”我吞吞吐吐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嗯,我明白你的意思!”叶敏仪神色泰然。
“你……你明白什么?”我试探性地问。
“昨天晚上的事情,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,天知,地知,你知,我知就可以了。不会再让第三个人知道,你回家好好待你的女朋友,我回家好好待我的男朋友。咱们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对不对?”叶敏仪微笑着说。
我翘起大拇指,吹捧她:“真是理性的女人!过几天,我会好好地给你姐姐当伴郎的。咱们后会有期。拜拜!”
从车上下来,叶敏仪开着甲壳虫扬长而去。望着她远去的背影,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。
我拖着疲惫的身躯,刚要上楼回家。手机忽然响了,掏出来一看,着实吓了一跳,来电显示上赫然显示着“海棠”二字。
常言道,没做亏心事,不怕鬼叫门。刚和别的女人鬼混过,咋一接到何绍棠的电话,就算我心理素质好,也难免害怕。
我犹豫了半天,才颤抖着双手按下“接听”键:“喂,姐姐,有事吗?”
“下夜班了吗?”何绍棠声音柔和地问我。
“嘿嘿,刚下班!”
“来我这里吗?我买了油条,煮了小米粥,你过来吃早点吧!”
“哦……”我犹豫片刻,才说:“好吧!”
虽然,我知道此时此刻去何绍棠那里吃早点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,却因为内疚,不忍拒绝她的要求。
我没有上楼回父母家,而是出了社区,叫了一辆出租车,来到了何绍棠的住所。
进屋之后,看见何绍棠穿着睡衣,在阳台上浇花。自从和我住在一起之后,她就不再早起去医院加班了,养了许多盆花,把整个阳台布置得像个小花园一样。
她见我进来,露出微笑:“回来了,去卫生间洗把脸吧,我给你盛碗粥。吃完了你就睡觉!上了一宿夜班应该很辛苦了!”
听她说这话,我的心里更是内疚。走过去,把她紧紧搂在怀里,亲吻她的脖颈。
她轻轻地挣扎,又是惊慌,又是羞涩地说:“别这样,这是在阳台上,被别人看到就糟糕了!”
“我不管,我就是想亲你!”
“你……”何绍棠想把我往屋里推,忽然,她止住了动作,鼻子凑到我的衬衣边,仔细地闻了闻,满脸疑惑地问:“奇怪,你的身上怎么会有女人的香水味?”
“嘿嘿……”我尴尬地笑了,额头上的汗水冒了出来。